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03-16
教育科学学院于3月1日至3月7日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、学习宣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与《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》。利用各类载体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、大力增强师生的责任意识和主人公意识。
教育科学学院通过二教教学楼的LED屏滚动播放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标语;通过组织全院800余名学生和40名教职工学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与《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》等,以点带面,引导全院师生关心文明创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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